广西北海市用择校费学杂费作助学金 遭副主席批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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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01日15:57 中国广播网 | |||||||||
中广网南宁9月1日消息(中央台记者陈俊) 在31日召开的广西资助贫困大学生汇报会上,广西北海市用择校费、学杂费、借读费作为助学基金的方法,被广西壮族自治区副主席吴恒批评。 据了解,在北海市贫困学生助学实施方案中,规定了北海市贫困学生助学基金的来源:各中小学学杂费、借读费、择校费中统筹2%用作助学基金;按分级管理、分级负担的办
广西壮族自治区副主席吴恒在听到这一情况后,当即表示北海市这一做法是不对的,要立即改正,助学基金不能从学杂费、借读费中支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