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证券非法吸走7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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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01日16:06 深圳晚报 | |||||||||
据武汉晚报报道未经中国证监会批准而大肆开展“受托理财”业务,3年多时间里从22家企事业、15名个人手中变相吸走公众存款6.9亿余元。昨日,原武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下称武汉证券)及其原董事长李永宽、原副总经理陈业高、原总经理范洪、陈萍等4名高管人员,因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在市中院受审。 根据指控,2001年6月,武汉证券在完成增资扩股后,原董事长李永宽与新股东上海
2001年7月,为解决部分新股东遗留的挪用股民保证金的问题,2001年12月至2005年8月间,武汉证券在未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的情况下,超出规定经营范围,对外承诺可以保底或支付5%至11.5%不等的收益,分别与大亚湾核电站、兰州铁道集团中心等22家单位及钟某等15人签订了资产委托管理协议、委托国债投资协议及补充协议58份协议,变相吸收公众存款6.9亿余元,其中未兑付资金余额为4.2亿余元人民币。 据了解,去年8月12日,中国证监会鉴于武汉证券挪用巨额客户交易结算资金、超范围经营巨额受托理财,而决定取消其证券业务许可,并责令关闭。 法院将择日宣判。(秦杰高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