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火车站派出所原所长犯玩忽职守罪领刑三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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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01日21:58 国际在线 | |||||||||
新华网贵阳9月1日电(记者 何云江):成都铁路运输中级法院8月31日在贵阳开庭,终审以玩忽职守罪分别判处成都火车站派出所原所长、原教导员有期徒刑3年,宣告缓刑3年。 蒲烈彬,大学文化,原系成都铁路公安处成都火车站派出所所长;白锡文,大专文化,原系成都铁路公安处成都火车站派出所教导员。今年7月4日,贵阳铁路运输法院一审认为,蒲、白二人任职期间,明知所辖火车站候车大厅内长期有宜宾籍扒窃人员从事违法犯罪
宣判后,二被告以“自己尽职尽责,向上级汇报、反映过宜宾籍扒窃人员的问题,采取了相应的防范措施。对一些干警的不良反映,也进行了调查处理”为由,分别提出上诉并要求宣判无罪。 成都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审理查明,蒲烈彬、白锡文虽在工作中履行了一定的职责,但就本案的严重后果和恶劣影响而言,他们管理、监督工作不到位,未切实认真履行职责,其玩忽职守的行为与本案后果具有法律上的因果关系,理应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法庭认为原审判决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故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