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采集脐带血需孕产妇签同意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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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02日00:16 新晚报 | |||||||||
据新华社电 储存或捐赠自己婴儿的脐带血,做个“生命备份”以备孩子或他人一旦有需要时进行移植,已成为越来越多年轻父母的选择。为进一步规范新生儿脐带血采集,保障母婴健康和当事人的基本权益,上海市卫生局日前作出规定,孕产妇脐带血保存和捐赠,应按规定和程序签署知情同意书。 据介绍,我国每年新增白血病病人4万至5万人,而每年进行移植的病人仅40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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