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迷走神经分离术引发索赔纠纷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02日00:58 重庆晚报

  “术后24小时减轻疼痛……治标又治本”见到如此诱人的医疗广告,21岁的类风湿病患者潘恩学同其他患者一样,抱着一线希望走上了手术台,可让他想不到的是,做完迷走神经分离术后,他的病症越发加重,现在竟连简单的弯腰都做不了。

  目前,他已委托律师准备起诉医院。据悉,小潘尚是我市首位因迷走神经分离术而将走上法律途径索赔的患者。

  引发后遗症患者要索赔

  小潘是江津市四面山镇银岩村人,两年前到主城区打工,去年10月底,因类风湿病在江北区大石坝某医院做了手术。

  病历记载,手术名称叫做迷走神经微创介入免疫术,按照医院的说法,也就是迷走神经分离术。小潘称,做完手术后他开始剧烈咳嗽,持续长达半年之久;术后一个月,他发现关节疼痛加剧,腰干更是僵硬,逐渐无法弯曲,走路越发艰难。为此,小潘索赔五万元,小潘说:“这个手术已经被卫生部叫停了,全国好多医院都因为擅自开展这项手术受到了处罚。”

  对此说法,该医院医务部人士并未否认。该人士介绍,这项手术是去年七八月份在全国兴起的,该院耗费人力物力去引进技术,还成立了“风湿专科”。约两三个月后,全国叫停该手术,目前医院已将这个专科撤销。

  医院全退费协议不担责

  院方还称,在该院做过分离术的病人只有两三例。记者了解到,来自合川的邓明也出现同样症状,如今同潘恩学一道走上索赔之路。

  该院医务部人士坚称自己没责任。理由是:首先,手术后遗症仅限于咳嗽和失声,医院已将患者的后遗症治愈,患者已没有任何损害;其次,医院已全额退还给患者住院期间的全部费用,双方签有协议,此事就此了结。

  记者见到了协议的复印件:“经患者承诺,本次医疗争议作一次性了结后,患者放弃相应的所有权利,保证不再要求和追究医院任何责任。”小潘却称,“放弃权利”等内容是医院事后添加的。

  协议有争议还可以起诉

  昨日,记者联系上小潘的代理律师杨继云。杨律师称,目前最大的难题是患者没钱做医疗鉴定。而小潘表示:“我不愿做医学的试验品。既然事后叫停手术,证明起初开展手术就是仓促的,医院为谋利而缺乏对患者健康的保护,应当为其过错负责。”

  有律师表示,根据国务院颁布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医患双方可以自行协商处理。但在司法实践中,未经医疗事故鉴定而达成协议的,患者事后又对补偿数额不满的,可以再向法院起诉。

  新闻背景

  今年5月,市工商局通报,我市有三家医院因涉嫌迷走神经分离术的虚假违法宣传被调查,15万元的财物被暂扣,还被责令无限期停止发布广告。市工商局有关负责人称,我市一些患者在接受手术后,病情不仅没有好转,还出现了并发症。这些受害患者,大多来自少数民族地区和农村。

  记者 陈亮网络编辑:甘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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