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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推进松花江流域污染防控工作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02日01:21 哈尔滨日报

  哈报网讯(记者 叶滨)为贯彻落实国家召开的吉林、黑龙江两省松花江流域污染防控工作会议精神,市政府昨天召开全市松花江流域水污染防控工作紧急电视电话会议,市政府有关部门、各区县(市)和179家重点污染企业负责人参加会议。市委副书记、市长石忠信通报了国家松花江流域污染防控工作会议精神,就哈尔滨市松花江污染防控工作和近期集中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专项行动进行动员部署。市委常委、副市长王世华主持会议,副市长丛国章出席会议。

  石忠信说,松花江污染防控工作刻不容缓,松花江是哈尔滨市近400万市民的饮用水源,直接关系到全市人民的身体健康和经济社会发展,而且关系到国际环境安全。松花江流域近年水污染加重,14条支流中有5条为五类劣质水质,污染防控形势严峻。因此,首先要做好全流域涉水污染源的排查工作,排查企业排污的基本情况、排污设施的运行情况、环评审批手续、环境应急预案和应急力量储备情况,以及水源地等敏感区域的畜禽养殖和水产养殖情况,查清威胁饮用水源的问题和隐患,研究制定每个水源地的突发性污染事件的应急预案。

  石忠信指出,企业要严格自律,从9月1日至20日做好自查自改。全市各企业要按照专项行动要求,切实上报真实情况,做到不瞒报、不谎报、不漏报。特别要认真排查自身存在的环境安全隐患,一旦发生污染事件,必须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堵围措施,把污染物控制在厂区内,确保不外排。对查出的问题,要尽快制定技术方案,落实整改资金,实行限产和限排,确保按时完成整改任务。要加强内部环境的管理,严格遵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认真落实环保承诺制,做到增产不增污,确保稳定达标排放。

  石忠信强调,要加大对违法排污企业的整治力度,严肃查处,确保整治到位。对饮用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内的畜禽养殖、水产养殖活动坚决予以取缔,对水源地保护区的污染点源制定限期关、停、改造方案,今年年底前取缔一级保护区内所有直接排污口,2007年年底前取缔二级保护区内所有直接排污口;对没有环境应急预案的企业,要限期制定完成,对存在环境安全隐患的,要立即制定整改计划,并限期完成整改;对未履行环评审批手续、擅自开工建设或投产的企业,要一律责令停止建设或生产,限期补办手续;对未按规定申请“三同时”验收、长期以试生产名义违法排污的企业,一律责令停产整顿;对无污水处理设施或污水处理设施不能正常运行、不符合环保要求的,要坚决予以关停;对使用淘汰落后生产工艺的企业,依法取缔关闭;对各工业园区内废水超标排放单位实施限期治理,年底前要实现达标排放,限期治理期间予以限产、限排,对逾期未完成限期治理任务的,一律按照上限处罚并予以停产治理;对没有排污许可证或不按许可证要求排污的企业,限期补办,逾期未完成的要责令停产补办。

  石忠信强调,各级政府和各相关部门要加强领导,明确联合办案制度,强化落实,加强执法监督力度,做到查处到位,整改到位,责任追究到位,建立健全环保长效机制,增强预防和控制能力,切实把突发性环境污染事件消灭在萌芽中,逐步改善松花江流域水环境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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