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豫冀两医院违规行医被查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02日01:26 新京报

  卫生部通报称,洛阳东方医院擅引治类风湿性关节炎技术致患者病情加重

  本报讯(记者魏铭言)卫生部昨天通报对洛阳东方医院和秦皇岛军工医院违规行医行为做出的查处。卫生部通报说,2005年4月,洛阳东方医院擅自引进迷走神经分离术治疗类风湿性关节炎,造成一部分患者术后病情加重。2005年9月,河南省卫生监督所曾责令该院停止开展此项手术,但该院置之不理,在今年4月前又先后做了4例此类手术。同时,该院在
媒体上发布未经审批的医疗广告,夸大疗效宣传,误导患者,在社会上造成了严重影响。

  根据卫生行政法规,洛阳市卫生局对洛阳东方医院给予通报批评并罚款3000元、没收违法所得11640元;对东方医院业务副院长、骨伤科主任、主刀医师赵为民和执业医师周海洋给予暂停执业活动六个月的行政处罚。

  中国一拖集团有限公司对负有领导责任的东方医院院长杨黎红给予行政警告处分,对业务副院长赵为民给予行政记过处分。

  此外通报还说,秦皇岛军工医院自2005年4月起,擅自与外单位个人签订协议,合作开设中医肝病科、激光科、美容科、男性科和皮肤科,开展非法诊疗活动。合作科室实行经济独立核算,收益按比例分成,定期向医院缴纳管理费。同时,合作科室管理混乱,私自收费和售药,出具虚假诊断证明,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执业。

  河北省卫生厅目前已查封了以上合作科室,责令秦皇岛军工医院停止承包行为,依法没收非法所得296811元,罚款8000元的行政处罚;对合作方的处罚正在进行中。

  同时,鉴于秦皇岛市卫生局对秦皇岛军工医院执业活动监管不力、执法不严,河北省卫生厅也在全省予以通报批评,责成秦皇岛市卫生局立即开展一次全市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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