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在津参医保最高报15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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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02日01:29 新京报 | |||||||||
据新华社天津9月1日电(记者邹兰)天津市农民工医疗保险办法1日起开始实施。农民工参加医保最高可报销15万元。 天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介绍,按照《天津市农民工医疗保险办法》,参加医保的农民工在三级医院住院,统筹基金起付标准为1700元,二次及以上住院起付标准为500元;在二级医院住院,统筹基金起付标准为1100元,二次及以上住院起付标准350元;在一级医院
此外,农民工医疗保险大额医疗费救助起付标准为4.4万元,最高支付限额为15万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