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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协议到底签不签?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02日02:30 现代快报

  家长:不想转学就得签协议

  邵先生告诉记者,去年9月,他给儿子办妥了化纤新村小学的入学手续,亮亮正式成为该校学生。

  问题出在几个月后。一次,亮亮没有按时完成作业,数学老师批评了他。亮亮情急
之下离校出走,直到当晚12点多,邵先生才将孩子找到带回家。今年4月下旬,因为和同学发生争执,亮亮用红领巾勒同学的脖子。4月30日,学校以亮亮“行为极端、性格古怪,怕影响其他同学正常读书”为由,通知邵先生为孩子转学。当时,邵先生并没有同意,后来学校也没有再追究。8月10日,亮亮返校交假期作业时,学校仍没有提出转学的事。

  然而,8月30日,邵先生带着儿子到学校报到时,校方拒绝为亮亮注册,再次让他转学。邵先生很是气愤:“10日返校的时候怎么不说?这都开学了,我把孩子往哪里转?”学校又表示,不转学也可以,但要双方签协议约定,如果亮亮再次出现极端行为,家长必须无条件领走孩子。

  邵先生一直认为,自己的儿子“就是性格有点内向”。现在,协议没签,儿子也不能正常上学。

  学校:这个学生太让人担心

  昨天上午,记者来到该校。束校长、亮亮的班主任刘老师等与邵先生一家坐到了一起。校长一再强调,“从始至终,我们都没说过不让孩子上学的话。”

  束校长告诉记者,亮亮平常不怎么说话,和同学相处一般。他的几次“极端行为”,让校方非常担心。

  束校长说,亮亮曾先后两次离家出走。“更为严重的是,有一回,他竟然因为一件小事,要在学校里跳楼!”不仅如此,在与同学的争执中,亮亮还使用暴力。他曾用红领巾狠狠地勒某位同学的脖子,险些闯祸。

  束校长说,虽然每次事后他们都会耐心教育学生,积极与家长沟通,但情况却并没有得到好转。“我们感觉,这个孩子有些偏执。”而家长则一味强调学校的责任,认为学生一旦进了校门,学校就应该承担一切责任。按照这样的逻辑,万一该生出了什么大事,学校怎么承担得起?

  和解:家长愿与学校共同教育好孩子

  采访中,校方表示,“8月10日学生返校交作业,仍属于上学期的教学安排。所以,当时我们没有提出转学的事。”当8月30日,邵先生带着孩子来报到时,校方认为他早在几个月前已默许转学一事,此时又出尔反尔。

  交涉中,考虑外地学生求学的实际困难,学校同意亮亮继续在本校上学,但家长必须与校方签订协议。“我们学校实在是没办法,只能是针对特殊学生,采取一些特殊的管理办法”,束校长说,协议的主要内容是:学生在校期间,如果不是由学校违反教育规定、老师教育失误,而造成学生的极端行为,由此所引起的后果要由监护人负责;反之,学校将承担全部责任。

  经过校方劝导,邵先生情绪恢复了平静,并表示愿意与学校达成协定,共同把孩子教育好。

  实习生 谭泽锋

  快报记者 罗斯文

  [投诉内容]

  2005年9月,从扬州来到南京市栖霞区打工的邵先生,把儿子转入栖霞区化纤新村小学四年级(1)班读书。今年秋季开学,儿子就上五年级了———可学校要求和邵先生签订协议:一旦他的儿子出现极端行为,家长要领走自己的孩子,不得在该校继续上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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