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内换购房先缴税后返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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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02日03:43 海峡都市报 | |||||||||
N新京报 本报讯 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负责人表示,个人在一年内换购住房的,其所转让住房应缴的个人所得税,最初要以纳税保证金形式缴纳。 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负责人日前接受中国政府网采访时表示,个人在一年内换购住房
国家税务总局负责人解释说,对二手房所得征收个税政策进行完善和细化,主要出于三个因素考虑:一是个人转让住房过程中发生的相关费用有关扣除的规定不够明确、详细,各地执行不一;二是实际征管中,一些纳税人瞒报交易价格或者不能提供与纳税有关的房屋交易信息,使税务机关依法征税的难度较大;三是一些地区对二手房交易个人所得税的征收不到位,影响了执法刚性,造成税收收入流失。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