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昔日“抗非英雄”一审被判无期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02日04:05 大众网-生活日报

  据新华社广州9月1日电昔日的“抗非英雄”,曾经于2003年荣立“广东省抗击非典个人三等功”的广东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免疫规划所原所长罗耀星因收受疫苗经销商贿赂1118.5万元,9月1日,被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受贿罪一审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财产150万元。

  广州市中级法院经审理查明,2001年7月至2006年4月间,被告人罗耀星先后担任广
东省疾控中心免疫规划管理科副科长、广东省疾控中心免疫规划所所长以及广东省预防性生物制品管理委员会委员。罗耀星利用其负责全面工作和主管广东全省疫苗的推广、订购、审核疫苗款的支付和参与决定全省所需疫苗的种类和价格等职务上的便利,在采购生物制品疫苗的过程中,为疫苗经销商谋取利益给予关照。

  罗耀星多次伙同免疫规划所疫苗组组长蔡汉港(另案处理)共同收受了疫苗经销商贿送的款项共计1162万元,被告人罗耀星分得其中的707万元;此外,被告人罗耀星还单独收受了部分疫苗经销商贿送的款项411.5万元。

  法院审理查明了罗耀星分别收受4家疫苗经销商贿赂的具体犯罪事实,经销商仅对罗耀星一人的行贿,最少的都接近200万元。

  广州中院认为,罗耀星的行为构成受贿罪,且数额特别巨大,情节特别严重,但鉴于罗耀星有自首情节,并且能主动退清全部赃款,依法可以减轻处罚,因此,法院审理后判处其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财产15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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