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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非英雄”一审判无期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02日04:13 都市快报

  原广东省“抗非英雄”罗耀星因受贿1118.5万元,9月1日,被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受贿罪一审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财产150万元。广州中院认为,被告人罗耀星论罪应当判处死刑,但鉴于有自首情节,并且能主动退清全部赃款,依法可以减轻处罚。

  罗耀星是广东省疾控中心免疫规划所原所长、曾荣获广东省抗击非典个人三等功。
(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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