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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人可从事三轮营运?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02日07:39 海南新闻网-海南日报

  本报海口9月1日讯 (记者谢向荣)记者今天获悉,目前,海口市规定三轮车的从业人员必须为该市居民(以户籍或身份证为准),同时政府要求管理公司必须保证一定数量的车辆并以优惠的条件出租给下岗职工、低收入家庭和残疾人家庭成员。

  三轮车从业人员的从业条件是必须为海口市居民;男性18岁至50岁,女性18岁至45岁,身体健康,有适应人力三轮车载客的体能;能熟练驾驶人力三轮车;培训合格。首批录
用的人员主要为美兰区的下岗职工和低收入家庭及残疾人家庭成员,他们无需提供担保,不缴押金,租金减半。而其余的车辆承租人从现有从事三轮车营运的本市常住人员中选择。记者获悉,有意从事三轮车运营行业的市民目前仍可到相关部门或主管公司处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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