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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就业毕业生可登记失业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02日07:39 海南新闻网-海南日报

  本报海口9月1日讯 (记者袁锋 通讯员丁光明)记者今天从省人力资源开发局获悉,自9月1日起,海南籍未就业应届大中专毕业生可办理失业登记,办理登记的毕业生将得到免费就业服务。

  记者了解到,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有关通知,各地应当自9月起为未就业应届高校毕业生办理失业登记。

  省人力资源开发局于昨天印发的通知称,9月1日后回到原籍仍未就业并有就业愿望的海南籍应届毕业生,应持省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出具的就业介绍信(报到证),到户籍所在市县就业局办理失业登记。当地就业部门将向失业登记毕业生发放就业服务联系卡,开展有针对性的免费就业服务,帮助其分析求职需求,制订求职计划,联系推荐基本符合其愿望的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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