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个保一个,一个不能少上海高龄无保障老人纳保政策实施首日见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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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02日08:45 东方网-文汇报 | |||||||||||
绣花女、保姆、菜场边的刮鱼鳞工……这些劳动者虽然都付出了劳动,但因为没有一个明确的用工单位,劳动经历始终不被社会承认,养老问题自然也没有办法落实。日子过得十分艰难的他们有一个强烈的愿望:“如果能有一份‘劳保’就好了!”从昨天开始,本市10多万高龄无保障老人梦寐以求的心愿终于有了圆梦的机会:养老待遇每人每月460元,门急诊医疗费报销50%,住院医疗费报销70%。
高龄无保障老人的纳保政策刚出台,政府就提出了严格的工作要求。昨天上午10点,记者随徐汇区斜土街道江南居委会的就业援助员李健荣,来到江南二村6号的李福弟老妈妈家。拿出“上海市城镇高龄无保障老人享受养老、医疗待遇申请表”,李健荣很快与老人一问一答地填起了表格。新政策实施首日,全市各区县社会保障部门工作人员都在忙着为高龄老人们办理申请。 因老人的居住状况复杂,人户分离现象较多,核对准确难度不小。为了不再让无保障老人为生活而担忧,政府明确规定:“有一个保一个,一个不能少”。市政府还为这件实事确定了严格的时间节点:当月核准当月享受,保证在国庆节前把养老金发到高龄老人的保障卡里。 政策公布才3天,一些有特殊情况的老人就提出问题:目前有的老人已经申请享受了低保,也有的职工遗属因亲属所在企业效益尚可,给予的生活费高于目前的每月460元,遇到这种情况怎么办?政府的回应很明确:就高不就低,低于460元的,统一享受高龄老人的保障待遇,原享受的待遇高于460元的部分,仍由原部门按原渠道予以补足。“如果医保卡还没拿到,看毛病的费用怎么办?”政府的回答很干脆:“先由个人垫付,拿到了医保卡再报销!”本报记者田玲翠陈惟通讯员袁昭宇 斜土社区的社工来到91岁无保障老人倪宝珍的家里办理社保手续。本报记者刘定传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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