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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将研究加重对侵犯隐私行为的惩处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02日08:53 新闻晨报

  □据新华社香港9月1日电

  香港特区政府工商及科技局局长王永平1日在回应香港女艺人被偷拍事件时表示,香港特区政府将研究加强保护个人隐私的措施以及加强对侵犯隐私行为的惩罚,并将在未来数月内向立法会提出具体建议。

  王永平在与香港演艺人协会代表会面后表示,将以香港法律改革委员会的建议为基础,研究如何加强对侵犯隐私行为的惩罚及加强阻吓力。

  他表示,报章及刊物有责任确保其照片及文字符合社会大众基本认同的道德观念。

  根据香港现行条例,对侵犯隐私行为的最高处罚是:初犯判罚40万港元及监禁12个月,第2次再犯判罚80万港元及监禁12个月。不过,王永平表示,在执行上,真正的罚款往往与最高罚款限额有一段距离,因此,修改最高限额是着眼点之一;其次是考虑可否有其他的惩处方式,以加强阻吓力。

  香港法改会今年3月向特区政府提出保障隐私的报告书,建议订立两项新的刑事罪行,包括:任何人以侵入者身份进入或逗留在私人处所,意图观察、偷听或取得个人资料,应属犯罪;任何人意图取得在私人处所内任何人的个人资料,应属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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