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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位老人免费开办“物业公司”(附图)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02日09:01 每日新报

  新报记者赵建伟摄

  81××××39电话用户提供信息(信息费99元):6名六七十岁的大爷大娘组建了一家“物业公司”,他们每天在小区内义务巡逻不说,还在居委会和派出所民警帮助下,雇用了4名下岗工人从事保安、清洁等工作。

  新报记者周白石

  昨天16:00左右河北区焕玉里小区记者看到,小区正门设置了警卫室,每当车辆出入时,门卫都会主动上前,核查驾驶员及车辆情况。一旦发现陌生人入内,门卫就会暂时将其拦住,并核查其身份。走进小区,只见除了正门外,原先设置的其他出入口全部被锁死,四周的金属护栏也被高高的铁丝网封锁。此时,几名戴着红色袖标的大爷大娘正在小区内巡视,每经过一个楼栋,他们都会亲自进去巡查,每经过一栋居民楼,他们也会仔细检查住户的窗户是否关好。

  居民们说,这几名大爷大娘就是该小区现任“物业公司”的主要成员。其实,这个小区五六年前就没有物业公司了,那几年小区内特别混乱,经常发生入室盗窃、车辆丢失等情况,许多住户不得不在门窗外加装金属护栏。为了维护小区治安,一年前,住在小区内的李大爷和几名老人找到派出所和居委会,并在他们的帮助下成立了现在的“物业公司”。

  “物业公司”主要负责人李大爷说,该“公司”所有成员都是小区内的居民,除了李大爷和其他五名老人义务工作外,他们还雇了4名小区内的下岗工人,负责小区昼夜保安及清洁等工作。他们这几名老人中,年龄最大的已经78岁,最小的也已60岁。

  “考虑到小区治安基础差,我们就逐户发动居民,请求大家出人或出力,在居民楼前增设路灯,维修小区原先损坏的金属护栏,并在周边架设起铁丝网,防止有人翻墙进入小区。起初,小区内一些居民并不信任我们,甚至不愿意交纳任何公摊费用,后来在社区民警的劝说下,这些居民才开始支持我们的工作。”

  据社区民警郝向新介绍,这个特殊的“物业公司”成立一年来,小区内只发生过一次自行车丢失事件,再没发生过其他治安案件。“经过商议,小区居民们每户每月交纳10元的管理费,用于支付4名下岗工人的工资以及其他杂费等。下一步,李大爷他们还想组建小区‘业主委员会’,进一步完善小区管理。”

  <责任编辑:刘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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