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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发布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02日09:14 南方日报

  穗发布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

  市中心区:780元/月;花都番禺从化增城:690元/月

  本报讯(记者/毕式明实习生/彭伟瑜)笔者昨获悉,广州市人民政府8月30日作出决定,从9月1日起广州企业执行新的最低工资标准,除花都区、番禺区、从化市、增城市外,本
市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780元/月,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4.66元/小时。

  据悉,广州市政府这次调整本市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是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我省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并密切结合本市的实际情况,经过认真测算,权衡多方面因素之后确定的。番禺和花都区企业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690元/月,两区政府是依据当地经济发展的水平和企业及各方面的反映和要求,通过认真调研提出的。

  本次调整中,花都区、番禺区、从化市、增城市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690元/月,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4.12元/小时。番禺和花都区由原最低工资标准574元/月调升到690元/月,月增116元,升幅达20.2%,与相邻的南海、顺德、中山等经济发展水平差不多的地区最低工资标准相同。有关人士表示,今后广州将积极创造条件使这两个区与广州市中心区最低工资标准拉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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