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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校重点班"名亡实存"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02日09:17 扬子晚报

  9月1日是新义务教育法实施的第一天。义务教育全面纳入财政保障范围、更注重平衡教育资源的配置、明确政府对实施义务教育担负首要责任……新的义务教育法,给亿万家庭和个人带来了新的希望。“新华视点”记者在新学年开学第一天进行了采访,体验着与教育公平这一热点话题相关的喜与忧。

  著名中学仍按学生成绩分班

  董女士的孩子是天津市实施新义务教育法规定“就近入学”的受益者,因其户口所在地恰恰有“好学校”,入学不但不用花钱,又省去了不少麻烦。昨天一大早,她满意地带着孩子去报到了。

  但是同一项政策,有的家长却很不“领情”。在天津某政府部门工作的李女士说:“我家附近的那所学校因为招不到学生都快撤消了,现在却要求我们就近入学,上这样的学校,孩子怎么能受到好教育?”

  针对新义务教育法不得分“重点校”和“重点班”的规定,北京市教委不久前表示,将采取措施整顿实验班、重点班等。但记者在采访中发现,北京市的某些著名中学,仍然保留了以往按照成绩对新入学的初中生进行分班的惯例,实际上还存在着“实验班”“重点班”。

  农村学校为10元修理费“犯难”

  新义务教育法明确“促进教育均衡发展”,以缩小现实存在的城乡差距、地区差距问题。但河南省舞阳县姜店乡中心小学校长王书娟却给记者粗略地算了一笔账:该校有180多名学生,其中享受“两免一补”政策的学生70人,一个学期学杂费加公用经费总共1000元左右,水电费一个月就要支出100多元,剩下的钱买扫帚、粉笔、墨水都得精打细算。“学校的体育器材不够用也没钱买,仅有的一个篮球架坏了,换个新的要200多元,学校一直拿不出这笔钱。”王书娟说,“这两天学校请了一个木匠修理全校的课桌椅,为10元工钱,老师们还在讨价还价。”

  曾参与新义务教育法制定工作的河南省教育学院副教授王洪成说,新法明确将教育经费全面纳入财政保障,并加大中央和省级财政转移支付的力度。“但农村教育投入仍需要完善的机制来保障,更需要社会方方面面加强监督,否则就是一句空话。”王洪成说。

  流动人口子女入学“喜中有忧”

  李艳一大早就背着书包来到山东省济南市汇波小学,这是一所专门招收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的定点学校。这位来自菏泽农村的女孩说:“老家的学校可没有这么好。”李艳的妈妈告诉记者,她独自一人带着孩子来济南打工,还没办理暂住证、没签用工合同,按说不符合入学条件,但学校还是先让孩子入了学。“更想不到的是,孩子在这里上学,不用多交一分钱。”

  目前,济南有19所类似的定点学校,符合条件的外来工子女入学需求基本得到满足。昨日,记者在杭州、乌鲁木齐、西宁、沈阳、郑州等地采访时了解到,流动人口子女入学的问题,得到了当地政府不同程度的重视,这一问题基本得到解决。但对于用这种方式解决流动人口子女入学问题,北京市教委副主任线联平不无担忧。他说,由于外来人口的流动性难以掌握,“一味开放公办校的办学资源,没有相应限制,可能会对城市的接纳能力、生存环境造成影响。”(据新华社“新华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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