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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医生四进精神病院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02日09:19 扬子晚报

  “我没病,不要抓我。”灯开的那一刻,李健萍(化名)的眼睛里闪过明显的惊恐。面对已经是第三次见面的记者,她仍然止不住全身颤抖。8月26日上午11点多,当表姐打开门时,李健萍所在的小屋里依然是一片黑暗。从精神病院出来后,这位51岁的女性就住到了表姐的家里。但是,7月5日的司法鉴定却表明,她并没有精神病。

  

女医生四进精神病院

  行人从精神病院门前走过。

  

女医生四进精神病院

  李健萍至今仍恐惧有人再来抓她。

  

女医生四进精神病院

  李健萍事件时间表。

  三年"四进宫"

  3月10日早晨8点多,重庆南川市妇幼保健院医生赵兰刚到办公室,突然听到有人喊救命,“从声音,我感觉是李医生,就从后窗向外看”。“李医生”就是与赵兰同一个科室的李健萍,副主任医师,自重庆医科大学大专毕业以后,已经在该单位工作了近三十年。

  “我看到,一个平头的男医生和李医生的丈夫,一人抓一条胳膊,把她往救护车里架。”赵兰回忆,当时李医生呼喊声音很大,很多同事听到呼救,都冲下了楼梯,追赶救护车要求放人。但是,救护车上的医生不予理睬,李健萍的丈夫侯永文也叫喊着:“她有精神病,你们不要管。”救护车加速开走了。“大家都头一回听说李医生有精神病。”赵兰说。第二天,认为事情可疑的南川市妇幼保健院领导和同事曾到医院看望李健萍。

  在南川第二人民医院(又称“重庆市精神卫生渝南分中心”)精神科呆了66天后,李健萍回到了单位。同事们这才知道,从2003年9月起,她已经被关进去了三次。

  “我与李健萍医师在同一单位共事多年,从未发现李医生有精神不正常的迹象。”十多名同事说。

  丈夫外遇疑云

  “病史”一栏记录了侯永文的说法:因嫉妒而出现幻觉,经常在家吵闹,打砸东西等。

  1980年11月,李健萍跟丈夫侯永文结婚,育有一个女儿。1998年8月,李健萍发现,丈夫跟一个歌厅小姐有不正当行为。随后的一年里,侯永文又向她承认曾与他人通奸。侯永文承认了这些年中的越轨行为。

  李健萍回忆,她为此多次和丈夫争吵,但侯永文却说她是“幻觉”。2003年9月18日晚,她在一次争吵中,说要告侯永文。第二天就被侯永文送进了精神病院。李健萍说,当时她是被丈夫以“检查”为由骗进精神病院的。“我天天哭,跟医生护士说都没有相信我,闹得狠了,就会被打针。”病历上显示,这次她住院一共5天。2004年8月19日、2005年10月8日,李健萍两次被南川第二人民医院精神病专科医务人员陈大坤等从家中强行拖走,分别住院25天和31天。李健萍说,后来,每次侯永文来看她的时候,她都假装不会跟他再争吵,也不会乱说话,直到被丈夫领出精神病院。

  “这是我们夫妻俩的事,你无权干涉。”8月25日上午10点多,被记者堵在了住处的侯永文,叫喊着要维护自己的权利。当被问及为何把妻子送进精神病院时,曾任南川党校副校长、现任南川市试验中学政治课教师的侯永文,突然沉默。

  缺失的"观察期"

  8月25日,南川市卫生局法规处负责人介绍,一个普通公民到最终判定为精神病患者、接受住院治疗,要经过三个主要步骤,提请、检测观察、收治。

  首先是提请收治,主要有三种形式,当事人主动要求精神治疗、司法机关提请的病人收治以及监护人、亲属提请的收治。前两种由精神病院进行检测以及入院以后的一段观察期以后,如果当事人确实患有精神病,就可以收治。“而由当事人家属提请的,则首先要经过普通医院的常规检查,如果确实有精神病嫌疑,将转到精神病专科医院进行专业的检测和判断,直到最后收治。”该负责人说。

  据司法精神病学专家何恬介绍,在普通医院常规检查以后,如果要送到精神病院住院治疗,仍需要3到6个月的观察期,以鉴定李健萍是否患有精神病。李健萍回忆,第一次被送进医院时,并没有进行精神病判断应该进行的相关测试和观察期。

  精神病院"也要吃饭"

  更主要的原因还是,精神病院为了盈利,见了病人就收,“以填满空床位为目的”。

  “由于缺乏切实可行的法律规定,目前收治制度上存在一些漏洞。”何恬说,法律的缺失是在全国范围内出现类似李健萍案的根本原因。何恬介绍,目前,非自愿性住院诊疗的精神病人,其病情判定,很大程度上依赖于亲属提供的相关病史以及病情描述。

  “国家是有相关的精神病检测标准的。”何恬表示,由于精神病的特殊性、客观表征不像其他病症明显,在病症判断上,主观因素产生的影响还是比较大的。“正规点的医院可能会依照国家相关检测标准,进行入院前的诊断,以及一段时间的观察治疗,相当多的医院,仅仅是按照亲属提供的资料,就予以收治。”何恬说。

  他认为,出现这种情况的原因,一定程度上,是我国精神病医疗水平落后造成的,但是,更主要的原因还是,精神病院为了盈利,见了病人就收,“以填满空床位为目的”。

  目前的法律规定,都不是针对精神病人权利保护的专项法律。何恬认为,弥补漏洞的根本办法还是尽快出台专门的精神卫生法。

  据《检察日报》报道,我国卫生部1985年就开始筹划精神卫生法的出台,至1990年已十易其稿。卫生部专家委员会委员、司法精神病学专家孙东东透露,这部法案已经进入成熟阶段,立法步骤也基本上具有了时间表。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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