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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学期开始,收费咨询成热点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02日09:30 无锡日报

  本报讯前天,本报刊登了今秋新学期公办、公有民办幼儿园保育费,以及公办小学和初中的收费标准,并公布了相关投诉热线电话。这几天里,各热线都接到家长的大量咨询电话,最集中的问题包括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满足什么条件才能免缴借读费、学杂费?

  市教育局人士答复,根据《关于无锡市区进城务工就业流动人口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若干意见》规定,符合下列条件的进城务工就业流动人口子女在我市公办中小学就读的,
可以免收借读费:一是6至14周岁(或7至15周岁)有学习能力,随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我市暂时居住半年以上,监护人有固定住所(产权房屋或租住的房屋)和暂住证;二是监护人有较稳定工作(与用工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一年以上,并经劳动人事部门鉴证或备案);三是符合户籍所在地有关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子女(监护人提供原籍县以上计生部门出具的婚育证明);四是按暂住地教育行政部门划定的学区就读。

  凡在法定监护人监护下,在本市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初中、小学就读满两年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符合下列条件,并提供相应证明,经所在学校审核,报学校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可以免收学杂费:一是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本市具有稳定住所、稳定职业和稳定收入来源,提供户口簿、身份证、暂住证以及经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就业和社会保险证明或工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等相关合法证明;二是符合户籍所在地计划生育政策,提供户籍所在地计划生育部门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或独生子女证。(温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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