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抗非英雄”被判无期 曾租房存千万赃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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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02日09:31 黑龙江日报 | |||||||||
广东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免疫规划所原所长罗耀星因收受疫苗经销商贿赂1118.5万元,9月1日,被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受贿罪一审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财产150万元。罗耀星是抗击“非典”(SARS)的英雄,曾获广东省抗击非典个人三等功。 罗耀星的贪欲始于2001年7月份。2000年时,广东省卫生厅召集全省的疫苗供应商举
一些“机灵”的供应商从此就盯上手握疫苗采购大权的罗耀星,纷纷寻找机会攀上罗耀星这棵“摇钱树”,以疾控中心采购一支疫苗给回扣1元、5角、两角不等的价格,和罗一起发财,同时一并“致富”的还有罗的下属———疫苗组组长蔡汉港(另案处理)。检察机关查实,共有四家疫苗供应商先后向罗、蔡二人行贿。因担心赃款放在银行不安全,罗耀星曾把1250多万现金存放在位于广州大桥南新鸿花园里一租来的单元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