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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南民房灾后重建有新规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02日09:38 青年时报

   据新华社 灾后建设的房屋要采取抗风、防洪以及应急避难措施。温州市建设局日前出台规定,“桑美”重灾区的苍南村镇民房要结合村镇公共设施(如体育、学校、文化中心等)的建设,建设以村为单位的公共危机避难中心。对于缺乏公共避难场所的村镇的房屋,宜结合卫生间的布置,在每户的第二层设置临时避难间。

  温州市建设局发出的《苍南村镇民房灾后重建技术指导意见》规定,避难间四周纵
、横墙应从底层至二层贯通布置;墙体应实砌,墙厚不小于240mm;楼、屋盖处应设置现浇钢筋混凝土圈梁;纵、横墙接合处应设置钢筋混凝土构造柱;楼盖、屋盖应采用现浇混凝土板,板的厚度不小于100mm。

  温州市建设局规定,灾后原址重建和易地重建都应根据村镇规划选址,选择抗风、抗震有利地段,严禁在危险地段建房。以下不利地段应避开:对抗风不利地段,如风口、山口、河口等;对建筑抗震不利地段,如液化土、条状突出的山嘴、高耸孤立的山丘、河岸和边坡的边缘等;不稳定斜坡或滑坡、山洪、泥石流威胁区等对场地稳定性构成直接威胁的地带;曾被洪水淹没或有洪水威胁的低洼地带;水文地质条件严重不良地段;地下有未开采的有用矿藏。

  温州市建设局还指出,低层砖砌体、砖木房屋严禁采用砖柱承重。在房屋的伸缩缝、沉降缝或防震缝两侧均应设置墙体。房屋楼层不应错层。严禁设计单间房屋,二间联建房屋不得超过二层。


来源:青年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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