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就业的贫困毕业生可拿生活补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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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02日10:23 青年时报 | |||||||||
昨天,宁波出台对大中专毕业生就业的政策,对企业用人单位当年内聘用20名以上本市生源未就业毕业生,并签订2年合同,财政将通过补贴用人单位社会保险金单位缴纳部分的形式,予以鼓励。 近几年,宁波市每年接收毕业生的人数逐年增加。2005年共接收毕业生3.5万余人,今年将在4万人左右。首次就业率始终保持在90%左右,去年有3000多名本市生源毕业生未实
根据政策,各级政府对自主创业的毕业生将提供小额贷款贴息支持,如果有利用自主科研成果,或创办科技型企业的,还给予创新资助和创业扶持,个体经营的高校毕业生,3年内免交登记类、管理类和证照类的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但是,国家限制的行业(包括建筑业、娱乐业以及广告业、桑拿、按摩、网吧、氧吧等)的创业,不享受这方面的待遇。 政策规定,对宁波市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特困职工家庭及城镇零就业家庭等特殊家庭的未就业毕业生,市财政将提供每人每月500元,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临时生活补助。 来源:青年时报 作者:时报驻宁波记者 章绍龙 通讯员 何兵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