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河北高院强调 违法闹访将受惩处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02日10:38 新华网

  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该院新闻发言人韩元恒就近期河北省法院系统发生的几起违法涉诉上访案件,向媒体作了通报。

  沧州市杨某因经济纠纷案不服判决,夫妇两人多次到沧州市新华区法院无理取闹,庭长和办案法官每次都不厌其烦地做释法明理工作。8月16日下午,杨某酒后携家属来到新华法院,吵闹、谩骂着强行闯入办公区,攀上五楼楼顶,以跳楼相要挟,影响了法院的正常办
公秩序,围观群众数百人。对其解救之后,法院根据其行为依法对其进行了10天司法拘留,并责令其悔过。

  廊坊市固安县村民魏某因不服省高院二审判决,无理缠诉闹访。2005年6月7日魏某伙同其母、妹拉着装有尸体的棺材,在省法院门口打标语、喊口号。魏某虽被拘留7天,但仍无理纠缠不休,连续在省法院门口拦截、辱骂、殴打办案法官,煽动其他上访人闹事,还用石头砸向值勤保安。魏某的行为严重妨害了省法院的正常审判秩序。为此,人民法院再次给予其司法拘留。

  新闻发言人强调,对法院的判决一旦出现异议,应通过合法的程序、正确的途径进行诉求,而不可无视法律的尊严,进行无理取闹,甚至组织他人进行上访闹访,否则,人民法院将依法给予制裁。(记者马竞 通讯员雷德亮)

  来源:法制日报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