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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应企业法律服务需求增加 安徽首批公司律师持证上岗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02日10:46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本报讯经安徽省司法厅许可审查,马钢公司6名公司律师获得执业证书,这是我省首批持证上岗的公司律师。此前,省司法厅已正式作出批复,同意马钢(集团)控股有限公司、马钢股份有限公司成立“马钢公司律师事务部”,开展公司律师制度试点。

  随着马钢公司生产的不断发展,对外经济交往日益增多,对法律服务的需求也大幅增加。马钢公司内部原设有法律事务部,法律事务部人员有的虽有律师资格,但未能取得律
师执业证书,不能享受律师的执业权利,给法律事务部人员办理公司法律事务带来诸多不便。根据司法部《关于开展公司律师制度试点的通知》要求,省司法厅经过调查研究,确定在马钢公司开展公司律师制度试点。

  根据规定,公司律师属于企业内部人员,在企业的领导下开展法律服务业务,人事关系、工资待遇由所在企业管理,不得对外从事有偿服务,不得在其他律师事务所兼职,不得以律师身份办理本公司以外的法律服务业务。

  同时还规定,公司律师制度试点工作由所在地司法行政机关负责指导和监督。目前,马鞍山市司法局正在着手制定公司律师管理办法,加强指导和监督,着力提高公司律师的业务水平和能力,努力发挥公司律师在马钢公司经营与发展中的促进作用。

  (宛司宣余育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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