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金华“土政策”干预环保执法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02日10:49 青年时报

  据新华社电 环保总局、监察部昨日联合公布了2006年联合挂牌督办的第二批6起环境违法案件,同时通报2006年环保专项行动进展、第一批挂牌督办4起环境违法案件的查处结果,以及重点督办的晋陕蒙宁交界区环境污染问题的整治结果。

  六起案件挂牌督办

  2006年第二批6起挂牌督办案件包括:吉林省长白山精细化工有限公司污染牤牛河案;黑龙江省哈尔滨气化厂违法超标排污案;河南省新安县违法出台“土政策”案;浙江省金华市委市政府出台违反环保法律法规的规定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伊犁州区域环境污染案;河北省廊坊市金茂纸业有限公司环境污染案。

  据介绍,这6起案件共涉及6个省(自治区)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5个流域、1个工业园区、25家环境违法企业;涉及政府违规出台“土政策”、干预环保执法的案件3起;无治污设施,直排或利用渗坑排放的企业12家;涉及违反环境影响评价及环保“三同时”制度的企业9家。

  相关负责人将被追究责任

  环保总局、监察部将对这6起案件的办理情况进行跟踪督办。有关负责人表示,要坚决纠正各种“土政策、土规定”。按照“谁制定、谁清理”、“谁抵制、谁负责”的原则,凡是拒不纠正的,严格按照《环境保护违法违纪行政处分暂行规定》追究地方政府和相关部门领导责任;要实行联合办案制度,严肃查处环境保护违法违纪行为。对地方政府以各种方式干预环保部门执法的,环保部门及其他行使职权的部门存在不作为、乱作为、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的,由监察机关依照《环境保护违法违纪行政处分暂行规定》进行责任追究。

  >>>链接

  浙江金华违规出台“土政策”

  在2004和2005连续两年环保总局、监察部、发展改革委、工商总局、司法部、安全生产监管局清理违反环保法律法规“土政策”、“土规定”的情况下,金华市委、市政府于2006年4月出台《关于进一步优化市区经济发展环境的若干意见》严格限制环保等部门执法,文件明确规定面向开发区企业收取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统一由开发区管理机构代收代付,明确要求实行检查许可制,各级机关部门不得随意到企业检查,法律、法规规定的例行检查应事前制定计划及工作方案,提前7个工作日报市优化办;执法部门到同一企业的例行检查,每年不得超过2次。


来源:青年时报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