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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用自来水 最高罚三万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02日12:16 今晚报

  本报讯 (记者李贤 实习生刘超)本市将严厉打击各种盗用水行为,新实施的《天津市城市供水用水条例》对盗用水处罚进行了有关规定。

  条例指出,本市将严厉查处5种盗用水行为:未经供水企业同意,在城市公共供水管网系统上直接取水的;非因消防需要,擅自开启消火栓和消防防险装置的;绕过结算水表接管取水的;私装、改装、毁坏结算水表或者干扰结算水表正常计量的;非法充值结算水表磁
卡的。任何单位和个人违反条例,有上述行为的,由供水管理部门责令改正,补交水费,并处以3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罚款;违反治安管理有关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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