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耀星受贿千万自首退赃免死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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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02日12:25 新闻晚报 | |||||||||
□李朝涛 晚报讯据信息时报报道昨日上午,广东省疾控中心免疫规划所原所长罗耀星受贿一案在广州市中级法院一审宣判,法院最终认定其的受贿数额为1118.5万元,以受贿罪判处其无期徒刑,这还是法官看在其有自首和退清全部赃款的分上对其减轻处理的结果。 罗耀星在任期间,多次伙同免疫规划所疫苗组组长蔡汉港(另案处理)共同收受了疫苗经销商贿送的款项人民币共计1162万元,罗耀星分得其中的人民币707万元;此外,罗耀星
随后,罗将这些“见不得光”的钱全部藏于海珠区新鸿花园的一出租屋里,直至被检察机关搜出。据悉,当时一共搜出1200万元现金,罗耀星坦称自己也不知道会有这么多。 宣判后,当法官问其是否上诉时,罗耀星先是低头思考几分钟,非常小声地说了一声“上诉”,随后又改口说“再考虑考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