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昔日抗非英雄 自首退赃“免死”(图)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02日13:37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本报讯 据《南方都市报》报道,收受疫苗供应商贿赂后,将1000多万赃款藏在出租屋,昔日抗非英雄罗耀星昨天上午在广州中院被一审判决,鉴于其有自首情节,法院以受贿罪轻判其无期徒刑,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150万元。罗耀星当庭没有明确表示是否上诉。

  受贿千万藏匿出租屋

  广州中院审理查明:2001年7月~2006年4月间,罗耀星先后担任省疾控中心免疫规划管理科副科长、省疾控中心免疫规划所所长及广东省预防性生物制品管理委员会委员。

  其间,罗利用其负责全面工作和主管全省疫苗的推广、订购、审核疫苗款的支付、参与决定全省所需疫苗的种类和价格等职务上的便利,在采购上海生物制品研究所、长春生物制品研究所、北京天坛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兰州生物制品研究所的生物制品疫苗的过程中,为疫苗经销商谋取利益予以关照,多次伙同免疫规划所疫苗组组长蔡汉港另案处理共同收受了疫苗经销商贿送的款项人民币共计1162万元,罗耀星分得其中的人民币707万元;此外,罗耀星还单独收受疫苗经销商贿送的款项人民币411.5万元。

  随后,罗将这些“见不得光”的钱全部藏于海珠区新鸿花园的一出租屋里,直至被检察机关搜出。据悉,当时一共搜出1200万元现金,罗耀星坦称自己也不知道会有这么多,只记得每次收到“黑钱”就直接拿到那里堆起来。

  自首退赃得以免死

  广州中院昨日上午9点半作出一审宣判,法官认为罗耀星行为已经构成受贿罪,且受贿数额达1118.5万,数额特别巨大,情节特别严重,论罪应当判处死刑,但鉴于他有自首情节,且能主动退清全部赃款,依法可对罗耀星予以减轻处罚,遂以受贿罪判处其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150万元。

昔日抗非英雄自首退赃“免死”(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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