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准生吃淡水鱼虾蟹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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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02日14:50 北京晚报 | |||||||||
新华社讯广州市卫生局近日发出紧急通知,要求各餐饮单位停止加工、经营可供生食的淡水产品,包括淡水鱼生、虾生及各类刺身。 广州市卫生局新闻发言人、副局长熊远大说,“但近年来在广州不少食肆里兴起的生吃鱼、虾等淡水产品的风气,潜藏着危机。”
这一通知要求,各区、县级市卫生局和各级卫生监督机构,立即对辖区内餐饮业和集体食堂进行全面卫生检查,重点检查对餐饮业淡水鱼、虾、蟹、贝等水产品的加工、经营情况,要求餐饮单位和集体食堂立即停止加工、经营供生食的淡水产品,包括淡水鱼生、刺身等。同时,各类淡水产品必须严格按照卫生规范进行加工,并煮熟煮透,尤其要防止生熟交叉污染。 熊远大说,通知下达后即开始生效,执行时间根据各卫生监督所通知,对于违规者将依卫生法处理。据了解,此通知依据的是卫生规范条例的规定:含寄生虫病的食物必须煮熟加工。杨霞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