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义务教育法施行 湖北严查乱办班乱收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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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02日15:13 中国广播网 | |||||||||
中广网武汉9月2日消息(记者王志刚) 1日,湖北省教育厅发出秋季开学工作通知,要求各地认真贯彻实施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 学校不得分设重点班和非重点班,禁止中小学校举办面向学生并收取费用的电教班、外语班、实验班,严禁中小学校利用双休日、节假日补课并收取补课费用。要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保证学生每天1小时的体育锻炼时间。
严格执行“一费制”政策,杜绝乱收费。学校向学生收取补课费、自行车费、水费,或者以举办各种特长班、竞赛班的名义向学生收费,都是违法行为。学校不得强制向学生推销教辅资料等学习用品,不得强制学生在学校就餐。 公办义务教育学校的“改制校”一律停止审批。已经改制的公办学校,必须与原公办学校脱钩。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