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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司机肇事逃逸 我省高速交警开出“终身禁驾”罚单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02日15:56 东方今报

  今报郑州讯 辽宁司机张某肇事逃逸,被我省高速交警处以“极刑”——终身禁驾。《道路交通安全法》颁布以来,他是我省高速公路上终身禁驾第一人。

  8月30日15时36分,省高速交警郑州机场大队指挥室接到报警称:在京珠高速公路703公里处西半幅,一辆车牌号为京G260××的蓝色大货车与一辆冀F牌照的桑塔纳轿车刮擦,造成桑塔纳严重损坏,之后大货车往珠海方向逃逸。接报后,值班副大队长许文士带领民警
李全亮立即赶赴现场,并请求沿途各高速大队设卡拦截。

  由于被撞者未能记住逃逸车辆车牌号,给追击工作带来极大困难。直到16时50分,在许平南高速公路许昌收费站附近,面对交警的前堵后追,肇事逃逸的大货车才被迫停车。面对民警的询问,肇事司机张某一脸无辜:“当时没看到后面有车,以为是撞到高速公路护栏了,就继续往前开了。”但民警通过车辆痕迹比对,逐一指出车上残留的肇事痕迹,张某最终无话可说。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01条的规定: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身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昨日,高速交警据此作出处理结果:虽然没有人员伤亡,但桑塔纳轿车车损较大,而司机张某恶意破坏现场,造成事故责任无法认定,张某承担该事故全部责任,受到行政拘留7天和终身禁驾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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