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物价局公示今秋教育收费政策 目前3种学费有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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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02日16:04 东方今报 | |||||||||
今报郑州讯 昨天上午,郑州市物价局联合郑州市教育部门,召开“郑州市教育收费政策提醒会”,提醒郑州市72所中小学严格按照相关文件收费,多收的费用要尽快退还给学生。 交学费要查看许可证
由于今年一些教育收费政策出台及执行时间比学生开学时间晚,不少学校已经按照去年的老规定收过费用了,郑州市物价局要求从9月1日开始,凡是按照新政策要减少、取消的费用,学校都要马上退还。 收费许可证是学校合法收费的凭据。物价部门提醒家长,在查看收费许可证时,重点查看标明的收费项目、有没有过期、有没有进行年检。不能出示收费许可证或许可证过期、没有年检、非许可证标明项目的收费,家长可以拒绝交纳。 3项教育收费有变化 9月1日起,郑州市一些教育收费发生了新变化,郑州市物价局公布了这些变更项目,提醒家长注意: 一是初中、小学书费降低。今年郑州市小学一、二年级,每个学生每学期书费降低7元;三年级降低27元;四、五、六年级降低5元;初中降低5元。个别学校提前收取学生书费的,应及时返还多收部分。 二是6所初中分校学费降低500元。今年,外国语中学初中分校、57中初中分校、回中初中分校、七中初中分校、八中初中分校、省实验中学初中分校6所学校学费降低500元,6所学校中已经收过的,要向学生及时退还多收部分。 三是郑州市属农村初中小学免收杂费。今秋开始,义务教育阶段的郑州市属农村小学、初中生不必再交杂费。具体免收金额为:小学每个学生每学期45元,初中生每学期60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