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灾区重建户春节前搬新居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03日00:00 东南早报

  省政府办公厅昨日发出《关于当前切实做好灾区民房恢复重建工作的通知》,要求要做好因“桑美”超强台风受灾的恢复重建工作,力争在元旦前建成一层以上住房,确保所有重建户在春节前全部搬入新居。

  《通知》要求,重建家园应尽量不占或少占耕地,确实需要使用耕地的,可以使用一般农用地,但不得占用基本农田。灾后重建的村民住宅可按照《福建省关于农村村民住宅
建设用地管理办法》规定,减免相关收费。(康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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