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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东西太多开店销赃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03日00:17 新文化报

  本报延吉讯(记者 吕闯) 敦化一灯饰城的员工监守自盗,作案30余起,盗得价值4万余元的货物。因偷的货物太多无法销赃,他竟自己开了家灯饰商店。

  敦化人张某在敦化市中心开了家灯饰城,今年8月21日,他在核对账目时,发现自去年12月份开始,店里共有价值4万余元的货物“蒸发”了,张某立即报案。

  调查中,敦化市公安局刑警大队民警得知,灯饰城平日的门窗都是完好的,也没有被撬过的痕迹,民警初步怀疑可能是熟人作案,并把怀疑目标锁定在曾在灯饰城打工的王勇君身上,于8月23日将其传唤。经过审讯,王勇君交代了犯罪事实。

  2005年4月,王勇君来到张某的灯饰城打工,已过而立之年的王某看着灯饰城生意红火,管理松散,便私配了店门的钥匙。从11月份开始,他经常在凌晨两三点钟骑车到灯饰城,盗窃灯具、灯管、镜子等物品,作案30余起,案值4万余元。为了掩人耳目,他还偷了一本进货单,涂改伪造,以备日后东窗事发时躲避公安机关的侦查。见所偷的大量灯具没法立即销赃,王勇君便辞去工作,与人合伙开了一家灯饰商店。

  目前,王勇君已被刑拘,此案还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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