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 新路5年内不准挖掘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03日01:31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 |||||||||
晨报讯据新华社电城市道路铺了挖、挖了铺,给群众出行带来了很大不便,被人们形象地称为“拉锁马路”。近日,哈尔滨市人民政府通过了挖掘城市道路管理办法,规定新建道路5年内不准挖掘,将有效治理让市民头疼的“拉锁马路”问题。 根据规定,挖掘城市道路实行计划管理,需要挖掘道路的部门要向主管部门申报当年工程计划,编制计划过程时原则上不安排在冬季和重要节假日、活动时段进行挖掘施工,
(徐宜军)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