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客椎骨爆裂告旅行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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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03日01:44 京华时报 | |||||||||
乘旅游车遇颠簸摔伤 本报讯(记者郭晓明)旅行团大客车快速经过减速杠时,陈女士摔倒在车内地板上,造成腰椎椎体压缩爆裂性骨折。37岁的陈女士将组织旅游团的中国太和旅行社告上法庭。8月31日,东城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2004年4月15日,陈女士和母亲一起参加了太和旅行社组织的“华东五市七日游夕阳红团”。4月25日,旅游团在无锡乘坐一辆大客车游览。行驶中大客车经过一座正在施工的桥时轧上一道减速杠,大客车速度过快,严重颠簸。陈女士头顶到车顶后重重地摔到了车内地板上。经过诊断,陈女士腰椎椎体压缩爆裂性骨折。因此,陈女士向旅行社索赔10.5万多元。 太和旅行社称:“要说责任,司机、客车公司、路桥的施工方等都有责任。”另外,其他老人没有发生意外,而陈女士是团内年纪最小的,却被摔伤,自己也有过错。此案没有当庭宣判。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