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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将催缴养路费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03日01:54 舜网-济南时报

  时报9月2日讯(记者 王凯)近日,省交通厅下发通知,将于今年下半年在全省集中开展个人自用车辆养路费缴纳专项治理,欠费的私家车主应及时缴费。

  这次专项治理活动将持续至今年12月份,要求缴费义务人首先自查自缴,凡在9月底前主动到汽车养路费征稽部门缴纳养路费的,经市级公路养路费征稽部门批准,可暂免缴滞纳金和罚款;在9月30日后补缴的,不罚款但须按规定收取养路费和滞纳金;自10月起,全
省将集中开展检查活动,对在检查中查获的欠缴养路费的车辆,除按规定收取养路费和滞纳金外,并依法处以罚款,拒不缴纳的,将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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