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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企业降税收基数捞钱25万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03日02:55 重庆晨报

  涪陵区武陵山乡原党委书记胡平两次受贿共26万元,被判刑13年

  本报讯(记者肖玉通讯员苏勇)近日,涪陵区法院对涪陵区武陵山乡原党委书记胡平受贿26万元一案,一审判决胡平有期徒刑13年,追缴赃款10.5万元。

  现年42岁的胡平,先后担任过涪陵市梓里乡原财政所所长,涪陵市山窝乡原宣传委
员和副书记,1995年10月任武陵山乡党委书记到至案发。

  2002年12月至2003年1月,胡平在担任武陵山乡党委书记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帮助包工头王三(化名)先后承建了该乡政府发包的青天峡至八十步段公路硬化等5项工程。事后,王三为表感谢,向胡平行贿1万元。

  今年1月至2月,担任武陵山乡党委书记的胡平,应涪陵区某煤矿公司总经理陈某的要求,在确定乡属企业2006年度税收考核目标时,减少该公司的税收考核任务基数(从2005年的1000万元减少到900万元),事后收受陈某贿赂的25万元,用于归还胡在该公司的借款。

  今年3月15日,胡平因涉嫌受贿被刑事拘留,同月29日被依法逮捕。案发后,胡平在侦查过程中退赃15.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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