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赞助?贿赂?卫生部酝酿新规禁打擦边球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03日04:14 杭州日报

  引子

  8月27日上午,卫生部治贿办主任毛群安,在“反商业贿赂高峰论坛”的演讲中透露,卫生部正在抓紧时间,制定关于医疗卫生机构接受捐赠和赞助的管理办法。

  话音一落,台下辉瑞制药有限公司的代表就高高举起手,询问这个“办法”所规范
的对象、内容和形式。

  显然,关于这一话题每一个官方的说法,都值得医疗机构和企业“竖起耳朵”来听。

  声音

  卫生部:“欢迎医药企业资助医疗机构进行学术交流”

  辉瑞集团的代表听到的显然是“利好”消息。毛群安说:“欢迎医药企业资助医疗机构进行学术交流。”

  事实上,医药企业资助医疗机构进行学术交流,以及其他一些捐赠行为,是医药企业很常见的行为,但这往往会变成一种营销手段,而这样一种手段经常会被跨国公司利用。

  “这样的方式能够向医生传达最新的药品性能及其相关知识,起到教育医生的作用。这对医疗机构的科研帮助也很大。”武汉远大制药集团有限公司市场部经理王芳玲说。

  而医院也非常需要这样的捐赠和赞助。据统计,公立医院财政拨款还显不足,一般只占到医院收入的5%。因而,如果有医药企业能赞助进行科研和学术交流,医疗机构求之不得。

  “不过,对于国内的医药企业而言,‘赞助’并不局限在这个层面。”一名叫陈廷的医药代表说。他一直在卫生系统工作,上个世纪90年代后期开始做医药代表。

  陈说,国内医药企业研发能力低,大多产品都是仿制药,靠着给医生、医院“好处”来互相竞争。这些“好处”除了众所周知的“回扣”之外,也包括“赞助”。

  “相对于回扣,这些赞助更加公开。”陈说,“一种药允许进医院后,医药代表一般要向医院交5000~7000元的赞助费,抗生素则高达3万元。这些赞助一般被用作奖金,或其他活动经费。”

  陈说,对于这些赞助,医院会给医药代表开个收据,但是否入账,外人不得而知。

  “也有的时候医药企业给医院的是学术赞助资金。但实际上可能是赞助了院长的孩子去国外留学。”江苏一名不愿透露姓名的医生说。

  鉴于此,毛群安说,对于这些赞助,违法还是合法的界限难以区分,所以要力求让这种行为公开、透明,符合法律规范,以杜绝以资助为名的不正当交易行为。

  民间:“会不会变成变相行贿受贿?会不会引发捐赠攀比?”

  “这种行为会不会将原来的非法行为合法化,使之成为变相的行贿受贿?还有,会不会引发捐赠攀比,以吸引医疗机构用药?”面对毛群安的回答,一位女士如此发问。她来自执法系统。

  她的这种疑问不无道理。虽然反商业贿赂的力度很大,但是,“擦边球”依旧层出不穷。

  “虽然各个地方都有规定,医药代表不许和医院接触,但这个规定实行起来就变了味。我认识的一个医药代表和医生关系很好,前一阵医生就对她说,‘你最近不要来医院了,我们的账两个月一结’。你看,照样会有回扣,和以前一样,不过是地上变成了地下。”陈廷举例说。在他看来,这个《办法》会给出更多规范,但同时,也可能给出更多的灰色地带。

  卫生部显然也意识到了这一点。毛群安表示,卫生部正在积极地征求各方意见。在9月末还会召开一次会议,邀请医药企业来一起“探讨这个问题”。

  专家:“制度层面之外,还要关注医生群体的信仰和道德状况”

  作为医药代表的一员,陈廷觉得,是各种制度漏洞和潜规则逼着这行“越来越黑”。“拿药厂来说,现在很多药厂在药品的研发上不舍得花钱,在回扣时却毫不吝啬。”在他看来,这样的做法不仅损害了患者利益,损毁了医院形象,还不利于中国医药工业的发展。

  中国人民大学经济研究所所长郑超愚教授则认为,现在的医疗反商业贿赂措施都放在医疗服务供应方的自律方面,而患者作为需求方应该有权知道更多信息。比方说药品的真实价格等等。

  与毛群安强调的捐赠程序的公开透明相比,郑超愚更强调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实现医疗信息透明:“现在信息技术很发达,完全有可能做到信息透明,要让患者自己去比较各个医院的医疗服务。”

  “在制度层面之外,还要关注医生群体的信仰和道德状况。”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杨帆说,“我希望大家都思考一下,为什么在‘SARS’来袭的时候,医生是‘白衣天使’,而现在是‘白蛇’。”

  医药代表:“风声是很紧,但不会影响到我们这些老医药代表”

  “反商业贿赂力度是很大,风声是很紧,但是不会影响到我们这些老医药代表。”做医药代表已经很多年的陈廷说。

  自从政府要求医药代表禁止进入医院以来,老医药代表的生意似乎做得更稳了。“不会有新医药代表来竞争。医生看见那些拿着大包的新医药代表都躲得远远的,怕有风险。”陈说。

  而他仍然和各个医院的院长、临床主任保持密切联系。隔三差五吃饭时,也会“评估”一下现在的医疗反商业贿赂和医疗改革的政策。

  即使风声很紧,政策不断出台,陈廷也仍然能如鱼得水。比方说,药品集中招标采购政策,就没有切断医院和药品采购之间的利益关系。“我们现在要进行两次攻关。”陈廷说。

  在他所代理的药品进入政府招标目录前,他会逐一和各个医院的药剂科科长打招呼———当然,同时也会给些好处。这些药剂科科长要参与政府招标项目的讨论,因而也掌握着药品进入医院资格的生杀大权。

  即使进入了招标项目,也只是意味有进入医院的资格。之后,要让医院用药,医药代表还是要打通各种关节。“第一步是拿药到药剂科长那里去登记。”陈廷说,“不是科长的熟人或者熟人请托的,就很困难。”当然,即使有熟人关系,钱也是必要的。一般的药会给2000—3000元,抗生素则会给到1万元左右。

  “接下来,要通过药事委员会审批。”在这一环节中,临床主任和院长就十分关键。“一般药品,请临床主任开个《用药申请报告》需要1000元,抗生素还需和院长商量,给1万元左右。”审批成功之后,需要再交一笔不菲的赞助费。

  “药方信息中心的统方员那里也要每个月塞200元。”陈说。每个医生开多少药,在药方信息中心记录得非常详细。医药代表通过统方员的统计开给医生回扣。而每个医生每支药会拿零售价20%—30%的回扣。在医院各科室的会议上,经常讨论的一个项目,是哪个医药代表给的回扣更多。

  陈廷还详细剖析了高额药费,最后流入了哪些人的口袋。“国家定为零售价100元的药品,成本一般不到1/10。”他举例说,一般药品批发价是零售价除以1.15。医院的进价又会便宜一点,是批发价的75%到80%。当地医药公司又会拿走批发价的5%作利润。为了逃税,有些沿海发达地区的医药代表,会找内陆不发达地区的医药公司代开发票,并给批发价5%作酬劳。

  因而以患者零售价100元的药品为例,实际的成本可能只是10元不到,但批发价是87元。医院的进价最高只需70元,能有30元的利润空间。当地医药公司和代开发票的医药公司都能得到4.3元。剩下的61元中,医药代表的进药成本约6到10元。剩余的50多元,就是支付各种灰色开销了,其中有20-30元是给医生的回扣,之外还有打点药剂科科长、院长、临床主任的费用。

  陈廷介绍,当医药企业彼此之间竞争到回扣不能再加的程度时,药厂会将老药重新换个新包装或者更新剂型。这样的药品到市场上零售价又能涨很多。

  “所以我建议病人去医院开了方子之后,不要在医院拿药。去外面的药房会便宜很多。”陈廷说,“一般药房的利润不过30%,一些平价药房利润只有15%。”(徐涛 杭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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