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疾控中心免疫所原所长罗耀星一审被判无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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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03日04:25 人民网-人民日报 | |||||||||
本报广州9月2日电 记者韩建清、李刚报道:广东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原免疫规划所所长罗耀星9月1日被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受贿罪一审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150万元。 广州中级法院经审理查明,罗耀星利用其负责全面工作和主管广东全省疫苗的推广、订购、审核疫苗款的支付、参与决定全省所需疫苗的种类和价格等职务上的便利,在采购
广州中院认为,罗耀星的行为已构成受贿罪,且数额特别巨大,达到1118.5万元,情节特别严重,论罪应当判处死刑,但鉴于罗耀星有自首情节,并且能主动退清全部赃款,依法可以减轻处罚。因此,法院审理后判处其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150万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