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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李静娜弘扬“阳光精神”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03日06:54 海南新闻网-海南日报

  本报讯 (记者高虹) “阳光导游”李静娜的事迹在媒体刊播后,在全省引起强烈反响。日前,省旅游局发出《关于开展向“阳光导游”李静娜学习的通知》,在我省旅游业内大力弘扬“诚信、爱岗、敬业、奉献、爱海南、把游客当作亲人”的“阳光精神”。

  从1998年至2003年,李静娜连续五年被海南兴旅导游服务有限公司评为“十佳导游员”2004年还被公司评为“金牌导游员”,今年获得“全国五一劳动奖章”。从事导游工作
,李静娜平均每年出团108个,做到8年无一起游客投诉,以热情真诚的服务赢得了游客的心。

  《通知》要求,全省旅游企业和管理人员、从业人员,认真学习李静娜先进事迹,大力弘扬“阳光精神”,学习“阳光品格”、展现“阳光形象”,在全行业内开展“阳光行动”,打造以诚信、和谐、奉献为主要内容的“阳光工程”,在全行业形成广大的“阳光群体”,更好地展现海南旅游服务风貌,推动旅游产业的转型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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