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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新建路中学收“择校费”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03日06:54 华商网-华商报

  本报宝鸡讯(记者谢正罡)“义务教育阶段,所有公办学校都不允许向学生收取择校费。”但宝鸡新建路中学近日向50多位学生收取了每个学生3000元的择校费,被查后,该校校长说,“本来是个良好的愿望,但是用一个错误的方式表现了出来,我愿向学生家长道歉。”

  有家长了解教育收费政策

  日前,据宝鸡一些家长反映,孩子到新建路中学上初一,遭遇到来历不明但必须“自愿”缴纳的“择校费”,每生3000元,不交不能上学。一位家长说,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都不许向学生收取择校费,该校这样做显然违反政策,几位家长交完钱后,便拨打了宝鸡市纪检委、市物价局、教育局等相关部门的投诉电话。

  8月28日,宝鸡市纪检委召集物价局等相关单位人员,到新建路中学调查。经查实,该校的确在对今年新招收的部分初一新生强制收取“择校费”。纪检委纠风室当即叫停这项收费,责令校方尽快原额退费。

  校长面对“条子”也无奈

  9月1日,该校校长章宏亮对记者说,目前学校按处理意见正在退费,并等待主管部门的处理结论。“我很无奈,你看面对这些条子,我该怎么办?”章宏亮所说的“人情条子”有的用信封装着,有的是一张某个单位的便笺。

  新建路中学目前是省教育厅评定的“陕西省示范初级中学”,在宝鸡初中里面,算比较不错的学校。章说,按招生计划,每年只招600名左右的新生,但今年由于取消的择校费和借读费等限制,报名学生快突破一千了,加上“条子”压力,让他很为难。怎么阻止学生量的增加呢?经过校内开会研究后,他拍板,就用收“择校费”的方式设“门槛”来限制。“没想到,调查组很快就接到投诉下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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