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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花爆竹5起事故敲警钟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03日07:20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发生特大以上事故要追究市、州政府主要负责人责任

  本报讯(记者杨东实习生肖一丁)记者昨日获悉,针对今年来连续发生的5起烟花爆竹爆炸事故,省安办正式向全省各市(州)人民政府发文,作出了《关于成都市非法生产烟花爆竹窝点连续发生爆炸事故情况的通报》;并要求各地要加强管理,依法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采取有力措施,坚决取缔非法生产烟花爆竹窝点。

  昨日,省安办负责人将有关事故向各市(州)政府通报:1月14日,新津县安西镇新漕村7组烟花爆竹非法生产作坊发生爆炸,致1人死亡;1月24日新津县安西镇月花村3组农户在自家楼房内生产烟花爆竹,造成爆炸事故,致1人死亡;3月12日,崇州市三江镇沿河村8组一果园内非法生产烟花爆竹发生爆炸,致1人死亡;4月19日,新津县安西镇蔡埂村2组一非法生产窝点夜间生产违规超量装兑药,发生爆炸事故致1人死亡;8月25日,崇州市三江镇蒙渡村8组一非法生产窝点发生爆炸事故,致4人死亡,6人受伤,事故原因初步分析为烟花爆竹原材料发生爆炸。

  省安办要求,各地打击烟花爆竹非法生产情况和排查情况于2006年10月20日前报省安办。凡对非法生产烟花爆竹查处不力,造成重大伤亡事故的,按有关规定严肃追究县(区、市)、乡(镇)政府主要负责人的责任,造成特大以上事故的将追究市、州政府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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