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公务员婚外生子要开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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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03日07:20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 |||||||||
重庆拟出台的《人口与计划生育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专门对公务员的计划生育行为作了规范。 规定指出,公务员未婚生育子女的,给予警告;违法生育或非法领养一个子女的,降级或撤职;违法生育或非法领养二个或多个子女的,开除处分;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与配偶外人员生育子女或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生育子女的,开除处分。 据重庆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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