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义务教育法能否纾解择校困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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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03日07:32 沈阳网-沈阳日报 | |||||||||||
新学年开始恰逢新的义务教育法实施,择校困局能否纾解? “禁择”:政府之手艰难发力
杭州近年来大力推行名校集团化建设,实施名校连锁办学,将复制、培训后的名校先进管理经验、优秀师资等教育资源扩散到新校,满足学生就近享受优质教育的需求。 但是这一做法的后遗症也很明显:名校集团化加剧了文化趋同,很可能使得一批学校丧失个性;多种体制、多种融投资方式并存的教育集团,可能导致国有资产流失。 北京、上海等地,则采取“电脑派位”等措施抑制择校。其结果则是:家长依然择校,只是择校门槛更高了,择校的手段更隐蔽了。 “制度瓶颈”:拉大教育差距 “教师轮岗、名校连锁、电脑派位等一系列措施,在一定区域、一定程度上,缓解了择校风。但从根本上来讲,教育资源均衡的‘制度瓶颈’不解除,择校风就不能从根本上刹住。”教育问题专家、上海交通大学教授熊丙奇说。 是什么造成了城市与乡村之间、学校与学校之间的教育鸿沟? 华东师范大学基础教育研究所副所长杨小微分析,首先是教育投入政策。由于地方经济发展不均衡,学校间的差距自然加大。 其次是示范学校政策。1995年后,“示范学校热”在教育领域刮起,造成新一轮教育差距的扩大。 再次是民办公助政策。许多家长抱怨:民办公助、公办民助等改制政策实际上是弱化了教育的公益性,人为地制造了教育的不公平。 教育不公:谁在享用名校资源? 多年来,这已是一个公开的秘密:每到招生时节,家长想方设法托关系、找门路,拿着条子、票子敲重点学校的门。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知名初中校长表示:在择校生中,大多是权力择校,有的名校招生名额甚至成了一种潜在的“公关工具”。 北京理工大学教授杨东平认为,学生的家庭背景已经强烈地影响到了受教育的机会。示范学校中社会中上层人士的子女占了相当比重。 困局求解:给政府出张“试卷” 9月1日起实施的新的义务教育法明确规定,不得将学校分为重点学校与非重点学校,学校内不得分设重点班与非重点班。其主旨在强调教育资源均衡配置,在这里,凸显的是“公平”二字。 但这并非一日之功。熊丙奇教授说,这“意味着给政府出了张试卷”。 一方面是政府必须承担公平教育的义务,一方面是部分高收入家庭对优质教育资源的旺盛需求。这是新法实施后必须面对的这两个现实问题。(据新华社上海9月2日电)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