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公务员婚外育开除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03日08:23 新闻晨报

  据重庆时报报道重庆市拟出台的《人口与计划生育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专门对公务员的计划生育行为作了规范。据称,公务员婚外生子女的要给予开除处分,未婚生育子女的也要遭警告处分。

  《规定》指出,公务员未婚生育子女的,要给予警告处分。违法生育或非法领养一个子女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违法生育或非法领养两个或者多个子女的,给予开除处
分。同时,公务员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与配偶以外人员生育子女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生育子女的,给予开除处分。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