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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义务教育法能否纾解择校困局?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03日09:09 汉网

  年复一年,有关部门三令五申禁止中小学择校;各地也陆续采取种种措施限制择校。但是择校热潮仍一浪高过一浪。

  “禁择”:政府之手艰难发力

  新学期一开学,沈阳市城区254所中小学1977名教师将完成沈阳教育史上从未有过的
“大规模流动”:超编学校教师向缺编学校流动;优质学校教师向改革学校流动;城镇学校教师向农村学校流动。

  如此“折腾”,目标只有一个:通过3年至6年的优质师资“大流动”,基本实现中小学教师资源均衡配置,杜绝择校现象。

  沈阳市第96中学位于沈阳市东北角的城乡结合部,多年来由于学校硬件条件差,师资水平低,生源极不稳定。新学期一开学,随着12位优秀教师的到来,学生报到率由往年的不到50%增加到74%;就连一些已为学生办理转学的家长,也纷纷将孩子转回学校。

  “择校很大程度上为了‘择师’。教师轮岗制,让教师流动起来,有利于实现义务教育校际间的师资均衡。”沈阳市教育局局长李梦玲说。

  杭州近年来大力推行名校集团化建设,实施名校连锁办学,将复制、培训后的名校先进管理经验、优秀师资等教育资源扩散到新校,满足学生就近享受优质教育的需求。

  杭州市教育局局长徐一超说:“让‘新校’‘民校’‘弱校’搭上‘名校’这部‘电梯’,在一个相对较大的范围内,以较快的速度实现优质教育资源的覆盖,将会推进教育均衡发展,抑制‘择校’。”

  但是这一做法的后遗症也很明显:名校这杯“牛奶”可能被“稀释”;名校集团化加剧了文化趋同,很可能使得一批学校丧失个性;多种体制、多种融投资方式并存的教育集团,可能导致国有资产流失。

  北京、上海等地,则采取强制推行“电脑派位”等措施抑制择校。其结果则是:家长依然择校,只是择校门槛更高了,择校的手段更隐蔽了。

  “制度瓶颈”:拉大教育差距之“根”

  这是一个明显的事实:教育差距日益拉大,即使在同一城市,一条马路之隔的两所学校,办学条件、师资水平、教学质量也可能会有天壤之别。

  是什么造成了城市与乡村之间、学校与学校之间的教育鸿沟?

  华东师范大学基础教育研究所副所长杨小微分析,首先是教育投入政策。我国的基础教育管理体制是“地方政府负责,分级管理、以县为主”,教育财政制度是“教育投入与地方财力挂钩”,由于地方经济发展不均衡,学校间的差距自然加大。1998年,小学生人均经费最高的上海,与最低的河南相差近10倍,7年后这个差距扩大到50倍,就是一个突出的例证。

  其次是示范学校政策。上世纪80年代,我国开始逐步建立一批重点中学,目的是在教育资源总体短缺的情况下,用尽可能短的时间解决人才紧缺的问题。1995年,示范高中政策取代了重点中学政策。此后,“示范学校热”在教育领域刮起,造成新一轮教育差距的扩大。

  再次是民办公助政策。为弥补政府投入的不足,近年来,政府允许部分公立优质学校改制,实行民办公助。即政府投入硬件、师资以及学校声誉等有形和无形资产,允许学校提高收费水平。

  北京宏志中学校长冯洪荣说,改制学校集中了优质资源,通过高收费手段,获得了发展资金,同时也进一步扩大了教育差距。

  教育不公:是谁在享用名校资源?

  多年来,这已是一个公开的秘密:每到招生时节,家长想方设法托关系、找门路,拿着条子、票子敲重点学校的门。

  温州一所名校的老师在择校生的资料中无意发现一个滑稽的事实:班里竟有15位学生家的门牌号码是学校附近的同一个厕所。原因很简单:“就近入学”。

  某省一位主管教育工作的省领导秘书坦言,自己的公文包里几乎没有断过通过各种关系送来要求择校的条子;而一所著名中学的校长开学前收到的条子重达1公斤。

  困局求解:给政府出张“试卷”

  9月1日起实施的新的义务教育法明确规定,不得将学校分为重点学校与非重点学校,学校内不得分设重点班与非重点班。其主旨在强调教育资源均衡配置,在这里,凸显的是“公平”二字。

  但这并非一日之功。熊丙奇教授说,这“意味着给政府出了张试卷”。

  一方面是政府必须承担公平教育的义务,一方面是部分高收入家庭对优质教育资源的旺盛需求。这是新法实施后必须面对的两个现实问题。

  专家说,在一些发达国家,公办学校都是平民学校,家长择校的对象主要是民办和私立学校,而我国的择校却“倒挂”,家长择的大多是公办学校。其根子在公办学校之间在经费、师资等资源配置上的不均衡。

  熊丙奇表示,要根治择校,关键在于均衡学校之间经费、师资等资源配置,保证公办学校收费透明;建立严格的收支两条线的教育财务制度,明确学校和教育部门的财政权限和责任。新华社记者刘丹张晓晶王莹据新华社上海9月2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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