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自本月起未就业大学生可办失业登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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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03日09:15 无锡日报 | |||||||||
新华社南京9月2日专电(记者蔡玉高、王春雨)记者从江苏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获悉,从今年9月开始,江苏全省各地的劳动就业服务机构将接受应、往届大中专技校未就业毕业生办理失业登记,登记后毕业生将领到《就业登记证》或《再就业优惠证》,享受省政府确定的失业人员就业优惠政策。 据了解,未就业的大学生毕业可以回原籍,也可在省内其他公共就业机构办理失业
来自有关部门的数据显示,今年江苏省应届高校毕业生超过28万人,截止到7月底,约有七成毕业生落实了工作单位。 江苏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有关人士介绍,未就业大学毕业生登记失业以后,大部分将领到《就业登记证》;登记失业毕业生中求职困难或家庭困难的,可以领到《再就业优惠证》。凭这个证,毕业生能享受到免费职业介绍、创业税收和工商优惠,以及职业培训补贴等。其中,对持有《再就业优惠证》的毕业生,政府“买单”的公益性岗位将优先安排他们就业;申请小额贷款从事个体微利项目的,由财政给予50%贴息。 | |||||||||